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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淮阴师范学院高考考试统招招生章程

来源:www.dingxr.com 2024-06-25

中考心理

智学网从阳光高考考试网获悉,《2024年淮阴师范学院高考考试统招招生章程》已发布,请筹备考试报名本校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章程,祝愿所有考生考入自己理想的大学,选择合适我们的专业。
2024年淮阴师范学院高考考试统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的招生规定与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质,拟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考试(夏天高考考试)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名为淮阴师范学院,是国家全日制普通省属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公办本科。学校国标代码为41320103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办学地址在江苏淮安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长江路校区)、江苏淮安清江浦区交通路71号(交通路校区)。

第四条 淮阴师范学院设有18个二级学院,专业设置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点,具备硕士学位授与权的江苏属高等学府。

第五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区域)招收本科生,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需要的学生,颁发淮阴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与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落款名字为淮阴师范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组织推行机构是淮阴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依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相应区域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同意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依据学校人才培养目的、办学条件等实质状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考试人数、地区协调进步等原因,结合近年来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编报状况,综合剖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规定,预留计划数低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区域线上生源需要的不平衡。依据生源考试报名状况需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预留计划的用法方法集体研究后,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赞同后实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依据当年生源状况,实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率,经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根据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录取,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率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要求的考生均可考试报名淮阴师范学院。

第十四条 学生需参加生源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考试并获得有效的高考考试成绩。

第十五条 考生报名登记表或省级招办另设的专门附加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紧急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遭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紧急、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实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建议》及有关规定,对考生体检结论进行审核。对于“患有部分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考生,慎重考试报名有关专业。一旦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不能以患有部分疾病为由需要转专业。在校学生转专业应符合《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推行方法》所规定的条件。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需要,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衡量的规范,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严格规范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只承认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需要实行的加分政策,不再单独认定其他加分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在江苏根据最佳选择科目为历史或物理分开公布招生计划,考生按专业组考试报名志愿,学校依据统一高考考试成绩录取。其他高考考试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属区域高考考试改革策略规定录取,剩余未实行高考考试综合改革的区域按其既有规定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率。若投档生源不足,则对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录取或者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提取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第二十一条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使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艺体类统考进档考生,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统考招生录取的规定实行。

第二十二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以下状况分类实行。

(一)普通类考生,实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成绩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同分投档排位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明确的同分排位政策,则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体类统考考生,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艺体类统考的规则录取。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考试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最佳选择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没办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依据统一高考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结合专业对有关科目的需要,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没有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按退档处置。

第二十三条 普通高考考试英语专业、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公告书。

第二十五条 学校依据经江苏物价部门核准的怎么收费(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学费基础上,上浮2000元/学年。

(一)文科类专业5200元/学年;

(二)理科类专业5500元/学年;

(三)工科类专业5800元/学年;

(四)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五)体育类专业5300元/学年;

(六)中外合作专业24200元/学年。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500-1500元(依据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苏价费〔2004〕365号、苏财综〔2004〕122号、苏价费〔2006〕185号、苏财综〔2006〕35号等文件)。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察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打造了以奖学金为勉励方法,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基本帮困途径,勤工助学为要紧方法,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为辅助渠道,医保为有效补充(简称“奖、助、贷、勤、补、减、保”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的多样化、全方位、全过程的混合式资助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学生的勉励、引导用途,全方位服务学生的成长、成才。

第二十九条 学校通讯地址为江苏淮安淮阴区长江西路111号,邮政编码223300;招生咨询电话0517-83526789,招生传真电话0517-83526555,招生电子邮箱zsb@hytc.edu.cn;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 http://zb.hytc.edu.cn;纪检监察机关电话0517- 83525772,纪检监察机关邮箱Hysyjjc@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考试网、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于其他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淮阴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淮阴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讲解。

淮阴师范学院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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